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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 发表于 2022-6-30 14:13 只看该作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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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绩大降未预告,兆驰股份收警示函
6月29日,证监会网站公布了《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、顾伟、欧军、严志荣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》,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兆驰股份”)《2021年年度报告》显示,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.33亿元,较2020年下降81.12%。经查,兆驰股份2021年经营业绩发生大幅变动,未按规定在2022年1月31日前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,直至2022年3月1日才披露。
 证监会指出,兆驰股份(002429.SZ)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82号,下同)第十七条的规定。公司董事长顾伟、总经理欧军、财务总监严志荣,未按照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,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。
根据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第五十一条第三款、第五十二条的规定,证监会决定对兆驰股份及顾伟、欧军、严志荣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。兆驰股份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,认真整改,加强信息披露管理,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,并于收到本决定书后15个工作日内向深圳证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。
公开资料显示,兆驰股份是一家专业从事家庭视听类及电子类产品的研发、制造、销售与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,产品主要包括液晶电视、机顶盒、智能投影仪、智能音响等多媒体视听终端、内容运营平台及软件解决方案、网络通信设备、LED外延/芯片、LED封装、应用照明等。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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