uupanbanben 2010-2-12 12:28
前日在百度看到:向黄色网站疯狂上传黄色图片男子被判一年徒刑
向黄色网站疯狂上传黄色图片
向黄色网站疯狂上传黄色图片一无聊男子被判一年徒刑
本报讯(记者马生强 张淑清)酒钢宏兴公司中板厂工人王某,在业余上网的时候,向境外黄色网站大量上传黄色图片。近日,嘉峪关市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罪,一审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。
2009年以来,王某在嘉峪关市阳光街区1号楼自己家中,利用账号为0937631****的计算机,连接互联网,向境外群益网、圣莫丽斯秘密花园、拯救天使、色中色等黄色网站,传发帖1362贴,上传图片29801张,其中8684张为淫秽色情图片。王某的行为引起了公安部的注意。2009年4月3日,市公安局网监支队接到公安部通报,称发现我市宽带账号为0937631****的用户向“群益网”等黄色网站发送大量黄色图片。网监支队又将此线索通报了刑警支队,刑警支队立案进行调查。
王某也承认自己自2009年以来,在自己家中利用账号为0937631****的计算机连接互联网,以 “血狼”、“与时俱进” 的注册用户名,向群益网、圣莫丽斯秘密花园、拯救天使、色中色等黄色网站上传了大量色情图片。
2009年4月3日,王某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嘉峪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,4月15日被逮捕。
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王某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色情图片,情节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,应当承担刑事责任。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的事实清楚,罪名成立。鉴于案发后被告人王某自愿认罪,认罪态度较好,故决定对被告人王某从轻处罚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《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、移动通讯终端、声讯台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一条第三项、第三条第一项、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司法部《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第九条之规定,判决如下:
被告人王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。
相关链接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的书刊、影片、音像、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,情节严重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、移动通讯终端、声讯台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
第一条 以牟利为目的,利用互联网、移动通讯终端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电子信息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,以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。
(三)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电子刊物、图片、文章 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的;
第三条 不以牟利为目的,利用互联网或者转移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,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;
(一)数量达到第一条第一款第(一)项至第(五)项规定标准二倍以上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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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奈,无奈啊,现实如此,有些人、有些职业口声声声仁义道德,道貌岸然,号称保护网民,还不是为了自己打捞一笔横财,邀功请赏,满足私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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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[i] 本帖最后由 uupanbanben 于 2010-2-12 13:17 编辑 [/i]]
长征二号 2010-2-12 12:39
那么我上传电影还不是更加严重?看来我们这里有很多大大都要判2年啦,哈哈,不知道监狱有没有房间呢?
我提前订一个房间,找美女同居。
13607810167 2010-2-13 01:27
这些是故意的,为的是起到一种杀鸡儆猴的作用
说是这样,实际上更表露出了他们内心中不能整治这些事情的心虚
clubman29 2010-2-13 01:55
最近风声很紧阿,
管得是越来越多,越来越细。
据说手机发黄段子也会被河蟹啊!
qijuanlove 2010-2-13 09:11
这也说的忒吓人了吧,我正准备在这大展拳脚呢
feifei07 2010-2-13 09:57
这, 有点心慌慌啊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 应该没什么问题的呀
史前杀手 2010-2-13 10:22
我倒很好奇,他是怎么被抓的,我们是不是也有被抓危险?
uupanbanben 2010-2-13 14:20
他们被抓的也是成年人啊,
网监找到他们很容易啊,加入你在网吧浏览,网吧老板自然会举报你,昧着良心拿奖金。
假如在家里浏览,网监自然看得到你的宽带账号。 根本就跑不了啊。
uupanbanben 2010-2-13 14:24
[quote]原帖由 [i]qijuanlove[/i] 于 2010-2-13 09:11 发表 [url=http://67.220.92.14/forum/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46479278&ptid=2807183][img]http://67.220.92.14/forum/images/common/back.gif[/img][/url]
这也说的忒吓人了吧,我正准备在这大展拳脚呢 [/quote]
最近在百度经常看到这样的新闻,美其名曰:取得重大胜利,英勇无畏的JC智斗、猛抓那些人。
甚至所谓的妈妈陪审团,晕死,所谓的妈妈陪审团,不管好自己的孩子,反倒污蔑人家办网站的,早晚妈妈陪审团会明白,自己孩子长大了,还是需要食色性也。
据说有一个博士导师何教授力挺,成人内容,忘了名字了。
sunyaoyao 2010-2-13 14:35
太吓人了,难道不该往黄色网站上传黄色图片,往CCTV网站传才行?
郑泉 2010-2-13 14:36
没啥意义。杀鸡给猴看
谁是那个倒霉蛋都说不准。
364420514 2010-2-13 15:13
呵呵 还有这事 都成笑话了 在说了那个狼兄怎么会不抓到呢 不会是假新闻吧
mylyylll 2010-2-13 15:45
偶尔也要注意下国内新闻
其实只要上面有说整顿
你这边躲下风头就好了。
dhadhaaa 2010-2-13 15:59
啊?怎么被发现的啊 还有我们这个论坛 难道监控的这么严了 ? 很容易被发现啊?
joremo 2010-2-13 16: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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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upanbanben 2010-2-15 11:13
[quote]原帖由 [i]dhadhaaa[/i] 于 2010-2-13 15:59 发表 [url=http://67.220.92.14/forum/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46489364&ptid=2807183][img]http://67.220.92.14/forum/images/common/back.gif[/img][/url]
啊?怎么被发现的啊 还有我们这个论坛 难道监控的这么严了 ? 很容易被发现啊? [/quote]
详细不太懂,据说有长城防护网,过滤内容的。
markyou01 2010-2-15 12:58
还好 我只是自己看看 从来不发 要被抓住了多丢脸啊
fxjh 2010-2-15 13:39
这样做法真的没什么意思,上传图片其实没有什么的
rushiwowen23 2010-2-15 21:24
大家看了这条新闻,可以自己算一算,论坛里面有多少人够判,估计不小于三位数吧。这样的新闻就是唬人的,勉强算是杀鸡给猴看吧。
lanqing 2010-2-15 21:30
只是抓个别典型,杀鸡给猴子看吧,不过以后还是小心点好啊